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是怎麼規定的?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是怎麼規定的?

一、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是怎麼規定的?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是租房合同未到期的違約責任規定、還有在居住的過程中,租客由於使用不當等原因對物品造成損壞的,合同中有約定的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同時要做好物業交驗很重要。

1、租房合同未到期的違約。在租房子的過程中,有時候會因爲房東有事,而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這時候房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在租房子的過程中,租客由於工作調動等一些原因而導致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這時候租客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屋內物品的損壞。在居住的過程中,租客由於使用不當等原因對物品造成損壞的,合同中有約定的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如果沒有約定的,租客與房東協商一致,按照協商的結果來執行。

3、要做好物業交驗很重要。租賃雙方達成協議,除了簽署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之外,對於房屋內的設備、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結算與承擔也要詳細寫清楚並且作爲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房屋租賃合同概念如何?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爲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徵,應適用《民法典》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合同標的物是屬於不動產的房屋,由此也帶來某些法律規則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同住人享有同住權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後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賃要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三、租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1、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2、租房違約金適用的一般原則性規定。合同中對違約金有具體約定的按約定,對違約金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沒有約定違約金進行處理。違約金的計算依據是合同總價。約定違約金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爲限。

3、根據租房違約金相關的《民法典》的規定,租房違約是應當支付對方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的,據瞭解,目前一般違約金的數目爲半個月或者一個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數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說法。如果雙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確有規定違約繳納多少違約金依照合同裏面的規定來進行違約金的賠償。

綜合上訴,做好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還是很重要,所有在社會實踐中大家在訂立合同時,千萬不可忘記違約責任條款。以免日後租房者和房東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和諧的社會纔會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