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物業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

公司新成立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物業公司。物業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有什麼格式及要求,在簽訂的過程中我們應如何的規避勞動風險,更好的約束員工,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如何可以究責。物業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應包含哪些內容,今天小編帶大家學習一下。

一、勞動合同含義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爲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

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物業聘用人員勞動合同與一般勞動合同合同在大體上並無區別。

二、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物業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必須涵蓋以上內容方爲有效。 

物業主要以保安、保潔爲主,其中還包括水電管理員、綠化員等,這一類都屬於年齡層次偏大、學歷較低,工作強度大,危險係數高。因此,我們在勞動合同制定過程中必須考慮多種因素,具體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