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業主自治是什麼?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業主自治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業主自治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業主自治是小區內部的一個戶主,他們對於自己的一個物業方面的管理的話,都是擁有自制的權利的,也就是意味着不受他人的干擾,比如說我們國家就存在着物業管理條例,對於這個讓一種自治權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自治的法律依據是《物業管理條例》,我國頒佈了《物業管理條例》,初步確立了以業主大會爲核心的業主自治機制。業主自治是由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的確立和發展才成爲必要。多層建築或居住小區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產權由多個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但各區分所有權人的要求各異,從而容易導致各種糾紛發生。爲了統一意見、便於管理,業主組成管理團體委託其他組織或者自行對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公共環境、公共秩序等事項進行自治管理,以避免公共事務無人願管或無人可管情況的發生,保證物業合理使用,使業主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只有業主真正實現自治,物業管理活動才能真正爲業主服務,體現業主的利益,從根本上實現物業管理制度的目的。

二、業主自治的工作內容主要是什麼?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

(四)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六)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與使用;

(十)法律法規或者管理規約確定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

物業管理的範圍比較廣泛,它幾乎囊括了人們衣、食、住、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各個方面,概括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房屋的維護與修繕管理,這是房屋物業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房屋及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適用,不因不合理設施、不正確的使用造成損害,保持房屋及設備的完好。透過房屋及設備、設施的修繕延長房屋及設備、設施的使用年限,減少自然淘汰。充分發揮房屋及設備的效用,做到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綠化管理。制定和實施管區內的綠化管理條例,爲產權人、使用人提供一個溫馨、優雅的生活環境。

3、衛生管理。爲產權人、使用人提供一個高品質的衛生環境區域,滿足產權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在現實生活當中,業主自制是和我們國家的物業管理條例具有非常重要的關係的,在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確定的前提之下,這樣的一種自制物的權利的話,無疑是幫助大家可以更好的生活,從而獲得一個良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