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贈與過戶程序是怎樣的
房產贈與過戶程序具體如下:
1、房屋的戶主,也就是贈與人需要先於受贈與人簽訂好房屋贈與過戶的書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說到的“贈與書”。
2、房屋贈與和受贈雙方當事人需要帶上身份證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贈與合同等相關材料,去相關部門繳納有關的稅費。
3、辦理公證手續。
4、當以上所有的步驟都完成之後,就到了轉房屋的時候,贈與人可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裏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爲準。
如果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且贈與人已將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受贈人的,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二、房子贈與過戶注意什麼
1、維修基金餘額的結算與更名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基金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
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部分已經使用。
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爲維修基金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
而買方也可以認爲,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基金移至買方名下。
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基金的結算數額。
2、水.電.煤.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
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
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公民可以選擇將自己名下的房屋贈與給他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時此類合同一般就生效了。
由於房屋等不動產以登記爲公示要件,故此雙方在簽署房屋贈與合同之後,需要帶着合同等的材料,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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