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商違約退房的最有效途徑是什麼?
開發商違約之後最有效的退房途徑是向人民法院申請退房,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購房人透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爲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爲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二、開發商違約訴訟費是多少?
開發商違約,申請訴訟退款。這是一起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其訴訟費用的交納標準,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開發商違約之後的訴訟費與涉及到的金額是有關係的,也就是說所涉及到的金額越多的話,訴訟費用就越高。比如說所涉及到的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話,訴訟費用就是50元;但是如果是在20萬元到50萬元的話,就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