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遷房總體分爲兩種:一種是業主已經持有房產證,這類回遷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買賣或租賃交易的。
2、另一種是業主只持有回遷協議。如果是這種情況就需要多加註意了,這些房子的房主手中只有開發商的回遷協議,並沒有房產證,所以在做交易時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所做公證過戶和改名的。因爲這種回遷協議只是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議。這種協議,房管局是不認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房屋產權人到底是誰,是以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爲準,也就是說以房屋產權證爲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