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並不一定是屬於違法建築,如果建築是未經審批,實際用途與報建時不一致的,就可以認定爲違法建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