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房與沙盤模型不一致開發商是違約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爲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爲要約。

現房與沙盤模型不一致開發商是違約嗎

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爲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在商品房買賣中,沙盤是否屬於宣傳資料,目前法律法規對此尚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爲沙盤也是宣傳資料之一。沙盤中顯示的道路、綠化、樓體外飾和總體佈局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