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需要走什麼程序

房子過戶需要的手續: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需要走什麼程序

一、需要準備的材料:賣方需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房屋買賣合同。(注:賣方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買方需要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二、買賣雙方達成共識,買家對房屋狀態表示許可,對房屋價格認同;賣家對房屋價格認同,對買家支付房屋款項的方式表示贊同。之後,在公平資源的基礎上,雙方簽訂購房合同,並將合同交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