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要多交錢嗎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名字,如果兩人名下均無房則不需要多繳納,繳稅標準按照房屋上次交易年限及購買人名下房產套數徵收。
1、婚前房產一方加名字要交稅,婚前房產證加名裏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爲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爲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透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加名字的人須繳納1%-4%不等的契稅。
2、原房產證擁有者須繳納房產價值50%部分1%的的個人所得稅;房產證不滿兩年需繳納5.6%的營業稅;80元工本費,5月貼花費、25元製圖費;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同時,營業稅、所得稅、契稅等徵收基數按交易部分的評估價徵收。
3、婚後房產一方加名字無需交稅,對於房產證上爲夫妻一方姓名,想將另一方姓名加上去的情況,夫妻雙方只需要同時到場,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房產證,就可以將夫妻另一方姓名加在房產證上,辦理過程中只需要交納80元登記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並且不需要交納任何稅款。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要多交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