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如何進行?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如何進行?

房地產開發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如何進行?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準備好相關的材料,然後直接的向行政許可及公安提出書面的行政許可的申請。按規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辦理此證,發展商將有關資料送到國土局申請,批准後方可預售樓花(現樓不需此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同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將兩者混淆起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區別在於各自取得的條件不同,主要表現在:商品房(現房)銷售許可證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開發企業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使用土地批准檔案;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4、已透過竣工驗收;

5、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已確定進度和交付日期;

6、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買現房的好處在於可以比較清楚地瞭解房屋的現狀,可以儘快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等。

申請人除以傳統方式向行政機關遞交申請書以外,還可以利用現代的通訊手段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向具備接收條件的行政機關,透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透過上述方式提出申請,主要適用於只需要申請人提交有關書面材料,不用提交實物、樣品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法作出這一規定,目的在於鼓勵行政機關和申請人利用現代科技,提高行政效能,同時也體現了行政許可的便民原則。以上述方式提交的申請具有與普通申請書相同的效力。鑑於透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方式提出行政許可申請,在一些地方還是新鮮事物,在具體操作程序上還有待完善,因此行政許可法只作了倡導性的規定。

二、哪些情況不設定行政許可?

下列四類情況可以不設行政許可:

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事項。

二是,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

三是,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

四是,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事項。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果要申請行政許可的話,那麼是需要透過書面或者是透過口頭等相關的方式提出來的,不管是透過什麼樣的方式,肯定是需要同時提交相關的材料,比如說開發商具有企業法人資質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證書,以及相關土地使用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