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合同不按手印生效嗎
1、租賃的房屋沒有按手印的,但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的,租賃合同就成立,依法成立的租賃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租賃合同到期後,是不是自動續約
1、現階段,我國沒有租賃合同到期後,自動續租的法律規定:
租房合同實際也是租賃合同的一種,也是現今最常見的一種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到期後,沒有自動續租的法律規定。
2、實踐中,租賃合同期滿後,租客(承租人)繼續使用房屋(租賃物),房東無異議繼續收租,以致很多人認爲租賃合同已經自動續簽了,但這並不是事實。
按照民法典規定,租賃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賃期變爲不定期。
這就是租客繼續租房繼續交租的法律依據,但這與續簽租賃合同存在明顯的不同。
租賃合同到期未續簽的,原合同繼續有效,但租期是不定期。
也就是說,租賃雙方給予對方合理時間後,都可以隨時不租了。
而續簽租賃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雙方都可以擅自違約,否則都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例如續簽租期是3年的,那麼房東未經租客同意不得不租了,否則租客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追責,要求房東繼續租房並賠償損失。
3、由此可見,續簽租賃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會被人隨意趕走。
當然了,如果沒有續簽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期滿後,不想繼續租的,只要及時通知房東,可以隨時不租了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租賃的房屋沒有按手印的,但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的,租賃合同就成立,依法成立的租賃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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