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應當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原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且在租賃期間內,也就是說只有承租人具有合法的租賃權,纔有資格將其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
2、經出租人同意。
3、次承租人也應當符合法定條件。
4、房屋轉租合同的內容與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適應,否則轉租合同也無法生效。如果不能滿足上述4個條件,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就是無效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無房產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嗎
原則上,不應以出租房屋未取得產權證而直接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出租人是否對合同標的物享有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故不能因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未持有房產證而認定租賃合同無效。
認定房屋租賃合同因出租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書而無效,缺少法律依據。
如果是因爲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而不能取得產權證的,屬於違法建築,法律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城鎮房屋租賃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出租該類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換句話說,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應當是合法建築。對於無效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不得基於租賃合同取得租金;但公平起見,出租人可向承租人主張房屋佔用期間的佔有使用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跟二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嘛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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