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租賃合同中未有續簽的規定,原則上雙方都可以選擇不續簽,一般是沒有什麼補償的;
若是合同中有續簽的規定,一方不按合同約定續簽的話,另一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租賃合同未到期出租方不租了怎麼辦
租賃合同未到期出租方不租了屬於出租方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給承租方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租賃合同到期甲方不續簽是不是有補償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