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的物業費如何處理

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的物業費應由原房主支付,如果拖欠產生糾紛可以透過物業交個保證金支付、中介墊付或者依法拒絕繳納。
如果付房款時留有物業交割保證金:
爲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業費賴賬而產生糾紛,建議買方在辦理過戶前就要求賣方結清所有的費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並且將這一條款寫進合同。並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時候留出部分尾款,作爲物業交割保證金。直到買賣雙方物業交割順利完成,買方纔把這筆錢交付給賣方。若賣方惡意拖欠物業費,可直接用物業交割保證金支付物業欠費,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方承擔物業欠費經濟損失的風險。
如果沒有沒有留物業保證金:
(1)找中介。如果房屋是透過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墊付,讓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繳物業費,但是隻要極少數中介公司可以做到。
(2)依法拒絕繳納。《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因此,對於這部分費用的,如果買賣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沒有特別約定,應當由原業主承擔。物業與新業主之間形成新的物業服務合同關係,對於原業主拖欠的物業費,,物業公司應向原業主追繳,新業主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物業公司現向新業主追繳拖欠的物業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的物業費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