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雙方到場嗎?

一、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雙方到場嗎?

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雙方到場嗎?

部分離婚當事人單方持民政部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申請分割財產(房產)的過戶手續。申請當事人普遍認爲,只要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清冊了房產分割後的權利歸屬,一方即可憑離婚協議書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離婚當事雙方在民政部門簽訂的離婚協議屬民間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因此,當事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協議手續,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權屬發生變動的,應按照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中,放棄房產的一方有協助另一方的法定義務,而不能由任何一方單獨來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如果一方不配合導致過戶登記無法進行,獲得房產一方可透過法律程序,持有效法律文書進行登記。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四十四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透過小的介紹,大家對於房產過戶的手續,房產過戶的流程都有了充分的認識,方然對於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戶需要雙方到場嗎的問題,大家也很明確了,不能由任何一方單獨來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必須由雙方到場,來共同簽訂房產過戶的相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