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

杭州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

一、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

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相關的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帳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覈後,到受委託銀行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檔案,到受委託銀行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併、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檔案,到受委託銀行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爲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覈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爲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透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覈,報住房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立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三條,單位爲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覈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得到杭州公積金是否強制繳納這個問題的答案,公積金是國家強制繳納的。企業必須爲員工辦理,如果單位不爲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的管理部門可以對企業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如果仍不執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