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扶養子女老了要求贍養

未扶養子女老了要求贍養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第一次的土地承包與二次土地承包合同可以並用嗎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和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規定,依法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的。但是,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期限不得超出被繼承人的承包期限。被繼承人的承包期限滿後,繼承人要求繼續承包的,要同原發包方重新協商並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