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撫養子女要求贍養

未撫養子女要求贍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有誰知道未撫養子女要求贍養這個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三款規定: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法律沒有規定父母盡撫養義務是子女盡贍養義務的必要條件。因此,父親沒有撫養 要贍養嗎,儘管你父親在孩子年幼時未盡撫養義務,但在其年老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其有權要求孩子對其盡贍養的義務。至於其所欠債務,要視其死亡時是否存在遺產以及子女是否繼承爲前提,子女只在繼承其遺產的範圍內承擔其生前債務的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