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如何界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二)在無法確定爲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