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的不合理可以撤回嗎

合同簽訂的不合理可以撤回嗎
合同簽訂的不合理可以撤回嗎
1、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已經生效的協議如果存在明顯不公平的,對一方利益造成侵害的,協議是可以依法撤銷的,當事人要求變更的,不撤銷合同。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一條 【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