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或贍養方式關於撫養或贍養的方式,我國婚姻法對此沒有作出專門規定,只規定對不履行撫養或贍養義務的人,權利人有要求其履行義務的權利。實踐中撫養或贍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選擇:1、共同生活撫養或贍養,即被撫養或贍養人與撫養或贍養義務人共同居住在一起,進行直接的撫養或贍養;2、透過給付撫養或贍養費、探視、扶助等方式完成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