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辭職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辭職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辭職工資怎麼辦
1、勞動合同試用期辭職工資正常發放即可,《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係。
2、勞動者試用期辭職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求助,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3、工資是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在試用期辭職,工資正常發放,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只有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無論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用人單位均須按出勤支付工資報酬。對於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