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超過20%要怎樣處理

定金超過20%要怎樣處理
定金超過20%要怎樣處理
1、定金超過20%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對方退還,但是合同仍然有效。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