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薪強制執行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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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欠薪跑路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工資的,包括辭職後扣押工資不予發放的情況,可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
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全面主張更多權利。
一、向勞動監察投訴需要以下材料
1、投訴人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考勤記錄
7、其他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
二、辦理流程:
1、聽取舉報、投訴人的陳述;
2、確定受理範圍;
3、受理或告知受理部門、單位;
4、舉報、投訴人填寫《投訴書》或《舉報書》;
5、審查其提供的與舉報、投訴事項有關的證據材料;
6、留存證據材料的複印件;
7、與用人單位聯繫,進行案件的初步調查;
8、案情簡單且被舉報、投訴單位積極配合處理的案件,舉報、投訴中心辦理結案;
9、對其他符合立案條件的,移交相關處室處理。
10、告知舉報、投訴人查處結果。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