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利弊

復婚利弊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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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利弊是什麼?大家知道一些嗎??

目前,越來越多的衆多離婚者,以復婚重新步入婚姻生活。究其原因,復婚確實有許多好處,不過如果真的涉及到實際問題,卻也不那麼簡單,常使離婚者面對復婚猶豫不決,不敢匆忙決定。
  面對復婚利弊的諮詢,諮詢員應首先注意的是不能爲來話者做出復婚與不復婚的決定。然後可按以下步驟提供諮詢幫助:
  (1)瞭解來話者復婚的原因。一般來講,來話者諮詢時已在考慮是否復婚的問題。而問題的引出,可能是來自於來話者自己,也可能來自於其前夫。諮詢員應細聽其事情原委。從衆多諮詢個案反映的情況看,有的是來話者與丈夫在法律上已分離,實際生活並沒有分開;還同住在一個單元,有的甚至仍然一起吃飯,一起過性生活,彼此照顧,很容易想到復婚;有的是離婚時比較衝動,離婚後又後悔,覺得婚姻中的衝突並不一定要用離婚的方式解決;也有的是原來夫妻感情不錯,但由於其它原因而離異,凡此種種,諮詢員應儘量瞭解情況,幫助來話者分析事情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