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檢察院意味着什麼

移交檢察院意味着什麼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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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檢察院了意味着什麼

無論是公安機關移交到檢察院還是檢察院內部由其偵查監督部門移交到公訴部門的,都表明案件的立案偵查階段已經結束,接着應該是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來進一步審查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起訴條件。

如果滿足起訴條件,則應該在辦案期限內移送法院起訴;如果不滿足,一般都會退回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如果還不行,則應該以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