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費用誰來承擔

申請執行費用誰來承擔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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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行費用誰來承擔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應當交納申請費。但是,該項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

執行費由被執行人負擔。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律師365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需要根據執行金額來確定執行費,而除了執行費意外,申請人還需要承擔其他的一些費用,就包括交通、住宿等費用等等。要是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律師365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