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

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合格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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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主要是審查如下內容




    (1) 專利申請是否包含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申請,以及這些檔案(包括請求書、說明書及其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規定的撰寫要求,以及其書寫格式和簽署等是否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



    (2) 專利申請是否明顯屬於違反國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會公德的情況,或者屬於專利法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



    (3)專利申請主體是否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申請主體的資格;



    (4)專利申請是否明顯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單一性要求;



    (5)專利申請檔案的修改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規定。



    專利的那邊在各個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因爲畢竟各個國家的國情也存在着很大的差異,當然我們國家關於知識產權的種類,它是存在着兩種的劃分標準,一種是廣義上的,一種是狹義上的,所以國際法和它的國內法是他們的制定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