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初步審查步驟有哪些

專利的初步審查步驟有哪些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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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專利初步審覈和實質審查,初步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專利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是受理髮明專利申請之後、公佈該申請之前的一個必要程序。根據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初步審查的主要任務是:(1)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現存在可以補正的缺陷時,通知申請人以補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佈的條件;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時,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指明缺陷的性質,並透過駁回的方式結束審查程序。(2)審查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或者隨後提交的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檔案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發現檔案存在缺陷時,根據缺陷的性質,通知申請人以補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檔案視爲未提交的決定。(3)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與專利申請有關的其他檔案是否是在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內或者專利局指定的期限內提交;期滿未提交或者逾期提交的,根據情況作出申請視爲撤回或者檔案視爲未提交的決定。(4)審查申請人繳納的有關費用的金額和期限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費用未繳納或者未繳足或者逾期繳納的,根據情況作出申請視爲撤回或者請求視爲未提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