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時間可以是多久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可以是多久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可以是多久
1.工傷認定期限:視同工傷(48小時):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視同工傷。
2.認定時效(30日1年):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診斷爲職業病日起1年內申請。
3.認定決定(60日):區縣人社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工傷認定決定。
4.鑑定結論(60日30日):鑑定委員會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時限可以延長30日。
5.停工留薪期(12個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據定點醫療結構出具體的傷病情況診斷意見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
6.住院康復(30日):工傷康復人員應當自收到確認意見之日起30日內,持確認意見及相關材料到工傷康復定點機構辦理住院工傷康復手續。工傷康復人員未在30日內辦理住院工傷康復手續的,確認意見自然失效。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