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是什麼意思

合同的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是什麼意思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同的效力是什麼意思

至於合同成立的條件,一般認爲應具備以下條件:1、訂約主體應爲雙方或多方當事人;2、具備法律規定的要約與承諾這兩個階段或過程;3、對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有些情形還需要某種形式作爲載體來進行表現)。此外,對於實踐性合同來說還應把實際交付物作爲成立要件。如果具備以上條件,合同就能成立。至於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還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應有效。

合同的效力是什麼意思這個問題可以參照上述內容,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