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假期和薪資

工傷假期和薪資
病假期間薪資
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的公式來發放。 日工資並非完全是員工每天的工資,它是“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的結果。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標準工時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數刨去雙休日就是計薪日。 病假工資比例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爲前述計算基數的60%; (二)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爲前述計算基數的70%; (三)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爲前述計算基數的80%; (四)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爲前述計算基數的90%; (五)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爲前述計算基數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