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有沒有共同財產分配

離婚時,有沒有共同財產分配
離婚時沒有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對完整意義上的離婚而言,無論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雙方都應當解決包括婚姻關係解除、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在內的全部問題,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離婚後財產糾紛仍然是離婚後雙方要面對的問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離婚後財產糾紛”所作出的相關解釋,離婚後財產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一是夫妻雙方離婚時,沒有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問題產生的糾紛;二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的訴訟;三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四是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共同財產而引發的糾紛。因此,離婚後要求財產分割的事宜在司法實踐中也比較普遍。以上是關於

離婚時沒有共同財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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