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機關的特徵具體是什麼1、行政複議機關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行政機關。2、這種組織的特徵是:(1)行政複議機關是行政機關;(2)行政複議機關是有權行使行政複議權的行政機關;(3)行政複議機關是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複議權,並對行爲後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行政機關。如各級人民政府、各級政府的組成部門包括公安、司法、海關。工商管理、教育、衛生等部門,都可以作爲行政複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