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跟拘役

管制跟拘役
管制跟拘役有什麼區別

1、刑期不同


管制的期限,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三年。


拘役的期限,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最高不能超過一年。


2、執行方式不同


管制:是不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處罰,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會環境中,如仍與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單位的,仍在原工作單位工作,領取勞動報酬,沒有工作單位,仍可從事原先的工作,如經商、出賣勞動力等。其監督改造不是由監獄依法執行,而是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監督改造。


在被判處管制的期限內,犯罪分子可在限制的範圍內行使政治權利,如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有選舉權,但沒有被選舉權,不得擔任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領導。


拘役: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刑期計算方式不同


管制的刑期:執行期限從刑期判決之日起計算,在判決之前被先行羈押的時間按每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剩餘日期爲實際執行管制的日期。如某罪犯被判管制三個月,判決前先行羈押三十天,計算公式爲:三個月的具體總天數減去折抵天數六十後,剩餘期限是實際執行的管制期限。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和拘役還有一個區別就是,管制是會留案底,而拘役不會。


律師365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總結,管制與拘役之間的不同主要存在與3點,包括刑期計算方式、執行方式以及刑期。需要注意,雖然管制與拘役都是屬於我國刑事處罰中主刑的一種,但具體的強度卻也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