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可以探視嗎

無期徒刑可以探視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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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無期徒刑可以假釋嗎?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假釋在我國刑法中一項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正確地適用假釋,把那些經過一定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必要繼續關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會上進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勵犯罪分子服從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復歸社會、有利於化消極因素爲積極因素。  無期徒刑的假釋情形:
  1、如果是累犯;或者在1997年以後因殺人、搶劫、強姦等暴力性犯罪被判無期徒刑的,根本無法獲得假釋。
  2、服刑已滿10年,認真遵守監規、確有悔改表現,適用假釋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由監獄提出假釋建議,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審覈同意後,提請罪犯服刑地的進階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