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行爲的生效要件?

遺囑行爲的生效要件?
遺囑行爲的生效要件?
遺囑行爲的生效要件爲:

1、立遺囑的被繼承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2、遺產屬於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的範圍之內;

3、遺囑是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不違法也不違背公序良俗;

5、是被繼承人生效所立遺囑,在其去世時生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僞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