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怎樣的工作

請問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怎樣的工作
請問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怎樣的工作
勞動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於具體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的勞動範圍,在《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有所規定,有:
(一)《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
(二)《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
(三)《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等等。第六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六十四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