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修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修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修改嗎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爲,以及對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爲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爲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爲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覈、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修改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可以隨意進行更改的,但是如果對結果不服可以申訴。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複覈申請的,如果認爲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複覈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爲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複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爲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修改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不可以進行修改,但是如果不服相關的認定結果是可以向做出認定書的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複覈申請,如果上級部門認爲事故責任認定書存在不公正等情況,那麼會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