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改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改嗎?

現實生活中,隨着大家普遍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人都有車,當大家開車出去的時候,假如因爲某些不當行爲,導致交警開出責任認定書。當事人如果對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有異議,那麼這份責任認定書可以改嗎?今天本站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改嗎”進行相關介紹。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改嗎?

交警作出的責任認定書只有在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爲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複覈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情況下才可以更改。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何改?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爲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 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資格。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

3、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複覈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4、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覈結論:

(1)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5、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覈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可以修改的,在對交警提出的責任認定書有意見的時候,可以對其上級部門反映情況,上級部門會在受理後的30天內進行查實,假如責任認定書載明的資訊與實際情況確實相悖,是可以修正的,或者撤銷。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能改嗎”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韶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