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的等級是怎樣的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的等級是怎樣的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的等級是怎樣的
1.依據相關法律,勞動者工傷或職業病導致勞動能力受損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傷殘等級由重到輕一共分爲一到十級。不同級別的傷殘所能夠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不同。例如:一到四級傷殘的工傷職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傷殘津貼。五級六級傷殘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與單位保留勞動關係但是無法另外安排工作的,纔可以享受傷殘津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一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