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基礎

融資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基礎
融資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什麼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 》第四項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規定,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貼花,計稅依據爲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