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怎麼立案

敲詐怎麼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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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多少才能立案。

1、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緝攻光紀叱慌癸葦含倆要公私財物的行爲。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