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敲詐未遂立案後怎麼判

一、一般敲詐未遂立案後怎麼判

一般敲詐未遂立案後怎麼判

如果敲詐未遂被立案的話,一般會從輕進行減罰,一般如果有敲詐行爲的話,情節較輕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未遂的量刑標準參照既遂進行判刑。《刑法》第23條第2款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按《刑法》第274條的規定,犯敲詐勒索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我國《刑法》規定,犯罪有既遂和未遂之分。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指行爲人實施的犯罪行爲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

行爲人已經着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須符合3個條件:

(1)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施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按《刑法》第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因此,敲詐勒索財物的數額較大時,依法才構成犯罪。

二、敲詐勒索判定的條件有哪些

敲詐勒索判定的條件有行爲人透過勒索或者恐嚇的方式對受害人進行了相關侵權行爲。爲了正確認定敲詐勒索罪,構成敲詐勒索行爲的以下特點:

第一,行爲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爲,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例如,以將要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毀滅財物等相恐嚇。由此可見,本罪只能以作爲方式實施,不可能是不作爲。製造、散佈迷信謠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機以幫助驅鬼消災爲名騙取羣衆財物的,以及面對處於困境的人的求助請求,以不給錢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認定爲敲詐勒索罪。

第二,行爲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例如,財務所有人或持有人的親屬等。

第三,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例如,可以當着被害人的面用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透過電話、書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爲人親自發出,也可以是委託第三者轉達;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第四,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爲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如殺害、傷害,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後才能實現的,如揭發隱私。需要注意的是,行爲人威脅將要實施危害行爲,並非意味着發出威脅之時不實施任何危害行爲,例如威脅將要實施傷害行爲,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相對輕微的毆打行爲;或者威脅將要實施殺害行爲,但在威脅發出之時實施傷害行爲。此種當場實施較輕加害行爲、同時威脅將來實施較重加害行爲的方式,可能影響行爲人實際觸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體犯罪數量,應當結合具體案件情況予以判斷。

敲詐勒索判定的條件有行爲人透過勒索或者恐嚇的方式對受害人進行了相關侵權行爲。恐嚇的方式有透過進行殺害或者傷害他人,來恐嚇當事人。或者透過掌握當事人一些隱私,來進行敲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