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轄要裁定駁回起訴

移送管轄要裁定駁回起訴

我國民事訴訟被告的是二審終審制度,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的,是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提起上訴時要提交上訴書,那麼二審管轄權異議能裁定駁回起訴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爲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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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管轄駁回起訴移送公安要多久

沒有規定具體期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作爲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爲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