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由誰承擔責任

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由誰承擔責任
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由誰承擔責任
《民法典》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一般由監護人承擔責任。若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發生交通事故,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若未成年人已經是以自己的勞動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那麼將由侵權人自己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財產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