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入職的員工怎麼要工資

沒辦入職的員工怎麼要工資
沒辦入職的員工怎麼要工資
員工與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這受法律保護的。若協商不成,員工可以收集工作證、服務證、考勤卡、證人證言等,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不管入職多長時間,只要付出了勞動力,那麼就需要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來支付報酬,這是屬於法律當中所作出的明確規定。如果是入職期間沒有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話,對於勞動者個人來說,可以透過投訴舉報的方式來索要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