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要約不得撤銷

哪些要約不得撤銷
哪些要約不得撤銷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作出後是可以撤銷的,但是有幾種情況下是不可以撤銷的:
1、要約人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爲不可撤銷且爲合同履行作出合理準備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條 要約可以撤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約人以確定承諾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二)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爲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爲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