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書和協議書的區別

承諾書和協議書的區別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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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承諾書是合同嗎

不是的。

合同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諾書是單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諾書是否產生法律約束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合同規定的是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地位.

而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承諾書如經合同認可,可以作爲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